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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歌案终审

2022江歌案终审(江歌案刘鑫赔偿了吗)

fwxlw fwxlw 发表于2025-02-25 06:52:29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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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刘鑫赔偿了吗

江歌案刘鑫被判赔偿69.6万,但对这个结果刘鑫明显不服,进一步提出上诉。江歌案一审宣判结果钱不是重点,重点是法律承认了刘鑫害死了江歌,杀人者在服刑,然而间接害死江歌的人也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2022江歌案怎么判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江歌母亲)与被告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案怎么判了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当晚23时许,刘暖曦因感觉害怕,通过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时许,二人汇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江歌案赔了吗

赔江歌案一审宣判,获赔共计696000元(关联陈世峰被判20年)导读: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案情回顾】江歌和刘鑫(曾用名,即刘暖曦)于2015年底在日本读语言学校时相识。嫌疑人陈世峰与刘暖曦曾是情侣关系,并曾于2016年5月上旬起在板桥区的一所公寓同居约3个月。后在8月底两人由于不合,刘暖曦提出分手而被陈世峰赶出家门。2016年9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其后,由于陈世峰不同意分手,经常采取恐吓、威胁、跟踪等手段对刘暖曦进行骚扰。据警方调出当地附近的监控,可以看到陈世峰曾多次到二人住处。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和江歌同住的公寓。刘暖曦一个人在家,便通过微信告知江歌。江歌表示要报警,但刘暖曦没同意。随后,江歌回家请陈世峰离开,两人在门外产生争执。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当晚23时许,江歌参加完聚会回家时再次接到刘暖曦消息,希望江歌到车站接她。江歌于是在东中野车站等刘暖曦,其间江歌与母亲联系过。11月3日零时许,二人汇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来源:扬子晚报、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法律分析】山东省城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江歌案刘鑫会怎么判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      一、关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刘鑫是否劝阻江歌报警。经查,2016年11月2日下午15时许,陈世峰到江歌和刘鑫居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对于陈世峰的滋扰,刘鑫在没有告知滋扰者是陈世峰的情况下,江歌回复信息“无视”。刘鑫微信告知江歌滋扰者是陈世峰后,江歌提出报警,刘鑫回复信息称“你别报警”“我在这里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根据双方微信交流内容,足以认定刘鑫以“不想把事情闹大”等理由,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      二、关于2016年11月2日当晚刘鑫是否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经查,江歌和刘鑫微信交流内容显示,江歌向刘鑫发信息询问情况,刘鑫于夜间11时13分左右回复,“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二人会合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凌晨0时5分,证明江歌收到刘鑫信息后,在深夜等待刘鑫50余分钟。一审判决对于刘鑫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的事实认定正确。      三、关于刘鑫在案发时是否把公寓房门锁闭。经查,在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先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在警察询问“门锁着吗”时,刘鑫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警察问:“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鑫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后警察又说:“你看到是警察的话,请把门打开”,刘鑫回答:“好的”。刘鑫在一审答辩状中也自认“报案后警方让把门锁上,不要出屋,答辩人都是遵警方之意行动”。一审判决认定刘鑫在案发时锁闭公寓房门的事实正确。      四、关于刘鑫在案发时对江歌受到伤害是否知情。经查,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显示,刘鑫喊道:“但是姐姐现在危险”“姐姐倒下了,快点”。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说道:“现在情况很糟,拜托快点,另外拜托救护车也叫一下”“姐姐危险”“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刘鑫在2016年12月7日向日本国检方陈述称:“是我进入家中几秒以后的事情。突然,玄关的门外传来‘啊’的尖叫声,那个声音肯定是江歌的。”公寓邻居向日本国警方报警录音记录显示,报警人称“我家对面房间有女人的惨叫”“有个人气喘的声音”。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公寓门外发生严重争执和冲突,一审判决认定案发时刘鑫知道江歌受到伤害正确。      五、关于江歌是否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了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否为江歌。陈世峰在日本国刑事诉讼中索要堕胎费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而且在案无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为江歌。二审中,刘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主张成立,法院不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陈世峰蓄谋的行凶对象为刘鑫正确。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二审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主要有三个。      一、关于一审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刘鑫主张与江秋莲曾存在婚姻关系的案外人为江歌继父应当参加诉讼的问题,应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本案诉讼,一审法院未依职权追加其作为共同原告并无不当。关于一审法院应否追加陈世峰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的问题。本案中,陈世峰与刘鑫对于江歌受到侵害,既不存在主观上的意思联络,也不存在共同过失,不具有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基础,因此陈世峰不属于必须参加本案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审法院裁定不追加陈世峰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刘鑫应否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任何人在依法保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因保护自身权益存在过错使他人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江歌在日本国受到人身伤害死亡,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依法享有向对江歌死亡负有责任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刘鑫与江歌为同在日本留学的同乡好友;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后遭到陈世峰跟踪、纠缠、恐吓,身陷困境而向江歌求助,江歌热心施以援手、给予帮助,接纳刘鑫与自己同住,为其提供了安全居所。并在刘鑫遭受陈世峰纠缠滋扰时,实施了陪同、劝解和保护等救助行为。根据刘鑫的求助和江歌的施助行为,可以认定同在异国他乡留学的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以友情和信赖为基础、以求助和施助为内容的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关系。刘鑫对江歌负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义务、共同防范抵御风险的义务。      刘鑫在受到陈世峰纠缠滋扰恐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向江歌求助并被江歌接纳而搬入江歌的公寓同住,产生与江歌共同面对陈世峰可能实施的不法侵害风险。在陈世峰侵扰行为不断加剧、危险逐步升级的情况下,特别是陈世峰实施恐吓行为后,刘鑫已经意识到危险发生的紧迫性,但其没有诚实地告知江歌相关情况及危险,没有及时提醒江歌注意防范和做好防御准备,失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侵害危险发生的机会。刘鑫在已经受到陈世峰现实威胁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主动报警或者同意而不是阻止江歌报警,就可以借助公权力救济而有效阻止陈世峰的侵害危险。在陈世峰持刀实施不法伤害的紧急情况下,刘鑫锁闭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进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发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机会。      据此,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三、关于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本案中,刘鑫作为危险的引入者,其实施违反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行为,形成江歌生命权受到侵害的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江秋莲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一审法院经审查确认了具有证据支持的损失为1240279元。江秋莲请求赔偿的上述损失数额系基于江歌被害身亡后果而提出,但刘鑫的行为只是导致江歌死亡的原因之一。      鉴于刘鑫是与江歌同样身处不法侵害险境的海外女留学生,虽有救助义务,但救助能力有限。一审法院综合考量事发经过、刘鑫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确定刘鑫承担496000元的损害赔偿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江秋莲作为江歌的母亲,含辛茹苦将江歌抚养成人并送江歌出国留学,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江歌在国外突然遇害身亡,致使江秋莲中年丧女,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予抚慰。刘鑫在江歌因对其施救遇害死亡后,未能正确处理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关系,进一步加剧了江秋莲的精神痛苦,加重了精神损害后果。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侵权性质、事实情节、损害后果、事后态度等因素,确定20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符合本案实际。      法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      首先,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与江歌之间形成救助民事法律关系,江歌是施救者,刘鑫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刘鑫未对江歌尽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是依据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作出的对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其次,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既契合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      一审判决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刘鑫对江歌遇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正确。再者,一审判决综合全案事实和具体情节,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的褒奖评析,对刘鑫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综上,刘鑫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青岛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上述判决。

江歌案为什么在青岛审

因为江歌199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后才去日本政法大学留学。2016年江歌在日本遇害,所以2017年江歌案在东京公开审判,陈世峰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恐吓罪和故意杀人罪。但事后被保护的刘鑫却逃避责任,拒绝见面,令江母愤怒,所以江歌案2022最终审判二次判决是在江歌的出生地青岛。

遇害1894天后,江歌案终于宣判,刘鑫凭什么能够这么心安理得

2022年1月10日,距离江歌遇害已经过去了1894天,伴随着法官法槌的落下,江秋莲起诉刘暖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终于有了判决:被告刘暖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面对记者,拿到判决书的江秋莲说了很多,首先表达了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认为惩罚不到位,正义不达标。的确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逝去女儿的生命赔偿的再多都是弥补不了的。

毋庸置疑,判决书的意义是重大的,不仅仅是法律认定了刘暧鑫的行为,还原了江歌被害的真相,也告诉我们正义一直都在,就算追求正义的道路可能会布满坎坷,但它一定会到来,坏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从2018年从日本回国,为了诉讼刘暧鑫江秋莲将近准备了快四年时间,这四年里一个失去女儿的妈妈经历了什么无从得知,日子多么难熬估计只有江秋莲自己知道,为了还女儿江歌一个真相,不仅仅要承受失去爱女的悲痛,还要面对网上一些低智商喷子对江歌的诋毁,面临坏人刘暧鑫心安理得逍遥法外。

法庭上听着法官的宣判,江歌妈妈泣不成声,因为她知道这一纸判决不仅仅是自己4年的坚持终于看到结果,也终于还了女儿江歌一个真相,以后不会再有人诋毁江歌,让大家知道江歌是无私的、是善良的,撇清了网上那些谣言对女儿的污蔑,也从法律的意义上认定了刘暧鑫的行为。

回顾案件,江歌出于异国留学同乡情谊,无私分奉献了对刘暧鑫的帮助,收留了刘暧鑫并在其求助时及时出现,但是这一份善良却用错了地方,刘暧鑫不仅仅对江歌隐瞒了其前男友的危险性,还在危急时刻把江歌锁在门外,导致江歌被刘暧鑫前男友残忍杀害,抢救无效死亡。

江歌去世后,起初其实江秋莲只想要一份真诚的道歉,但是刘暧鑫却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妈妈发表刺激性言语,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谣言对江歌的攻击,这才有了江妈妈的漫漫诉讼之路。

其实小编一直想不通,刘暧鑫这个人是什么变得,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人嘛?毫无道德底线,不知感恩,道德沦丧,面对因自己被害的救命恩人不仅仅不感恩,还要言语刺激江歌的妈妈,我想年幼不知事孩子都干不出来这种事情,就算是没有高级思想的动物还能知恩图报。

活生生的生命逝去了,还是自己的好友,普通人就算身边不认识的人去世了也会觉得惋惜吧,刘暧鑫是如何在江歌逝去的1894个日夜睡得心安理得的?为了逃避推卸自己的责任还要抹黑救了自己的江歌,言语刺激江歌的妈妈,其实小编认为判决不仅仅只有对财产的赔偿,这样的人应该接受法律更严厉的惩罚,也期待江歌妈妈的继续上诉。

江歌妈妈说,自己已经不需要也不会接受刘暧鑫的道歉,的确,她的道歉我们已经不需要了,法律已经为了我们还原了真相,这样的人的道歉也不会是真心的,这种人骨子里面就是只有自己的,是自私的。

对于赔偿金额,江歌妈妈表示日后会捐赠给失学女童,并且会继续诉讼网上那些诋毁江歌的人,因为比起赔偿金额,江妈妈更在意的是逝去的女儿还要被谣言攻击。这么善良的江妈妈,这么伟大的母亲,希望时光能够善待江妈妈,也希望江妈妈以后的路能走得轻松些。

很多人一直关注着江歌事件的进展,得到今天的结果也让我们再次坚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一定不会缺席,那些游走在法律红线下的人,不管多晚一定会被绳之於法。

但是也必须要深刻记住一个道理,我们要保持善良,但是我们的善良一定要带有锋芒,面临危险时一定要先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

江歌最后喊的是什么

江歌最后喊的话是“开门救命”,据悉在2016年11月3日,在日本东京政法大学就读的女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锋残忍杀害,而后期作为证据的报警录音、视频等等表示江歌在死前仍然对生充满了渴望,希望有人能够开门救她。

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

江歌案刘鑫指的是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此案正在二审阶段,暂未出结果,但根据2022年1月份的一审结果可知,该案江歌母亲江秋莲胜诉了,

同时法院宣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6000元,案件的受理费也全部由刘鑫负责

但在2022年1月24日生命纠纷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刘鑫进行了上诉,同年2月16日该案二审开庭,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审理后,法院宣布休庭并表示择期宣判,之后该案件再无任何消息传出,因此无法知晓最终结果。

江歌事件全过程简介

2016年11月3日,留日女学生江歌在与好友刘鑫回家时,被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七首残忍杀害,而在遇害前15分钟江歌曾报警表示公寓外有可疑人员,但等警察赶到时,江歌已然倒在血泊之中,最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而后日本警方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在2017年11月24日确定陈世峰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并在当年的12月20日日本地方裁判所对此案进行了审判以及宣判,表示陈世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20年的有期徒刑。

江歌案完整回顾

江歌,于1992年出生于中国山东青岛,2015年前往日本留学,2016年在日本的法政大学院攻读硕士学位,2016年11月3日被其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在公寓门口残忍杀害。2016年11月24日陈世峰被日本警方逮捕,2017年12月11日,本案在东京开庭审理,2017年12月20日,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随后江歌的母亲又把刘鑫告上法庭,几经周折后,在2022年1月10日,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刘鑫【现更名: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江歌的母亲】经济损失,四十九万六千元,另外再加二十万精神抚慰金。如此宣判,算是为江歌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能告慰酒泉之下的江歌英灵了。

   

   说起江歌案,曾经轰动一时吧,本来凶手陈世峰和江歌没有直接矛盾,按照常理来说,陈世峰因该找刘鑫说事情,江歌只不过是刘鑫的闺蜜而已,即便是陈世峰和刘鑫有什么爱恨纠葛,那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怎么就把江歌扯进去了,最让人无法接受和理解的是,陈世峰居然对江歌动了刀。

我们先来理一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先是刘鑫和陈世峰耍朋友谈恋爱,然后二人同居,因为感情问题,两个人发生矛盾后,刘鑫离开陈世峰,然后住到了江歌处,然而陈世峰几次上门来找刘鑫的麻烦,江歌处于对闺蜜的保护,便挺身而出,将陈世峰挡住了,陈世峰被江歌挡了几次以后,其实已经对江歌恼羞成怒,所以才会迁怒于她,显然陈世峰来找刘鑫的时候,身上已经带了刀,同时也有对刘鑫的恐吓威胁,从这一点来讲,陈世峰这个人的主观恶意很大。

 当陈世峰又一次来找刘鑫时,被江歌挡在门外,此时的陈世峰就对江歌动了杀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匕首,刺向了江歌,当陈世峰在刺杀江歌的时候,刘鑫却在屋里,没有尽到对江歌的救助义务。江歌可以说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仗义!我在这里不禁要为江歌赋诗一首:

女中丈夫是江歌,顶天立地吞山河。

护闺蜜不惧峰恶,匕首寒光杀气多。

万里烟雨泪如波,悼江歌悲啼高歌!

江歌已经离我们远去,然而她留给我们的是一股正气,为了朋友不惧恶人的匕首,依然能巍然屹立在门口,她用她的生命捍卫了正义。

案件人物介绍

一、江歌

  江歌【性别】女,199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2015年前往日本留学,2016年在日本法政大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同年11月3日,被陈世峰杀害,遇害时年仅24岁。

 

二、刘鑫

刘鑫【现更名为:刘暖曦】,【性别】女,出生年月不详,据网络查阅的资料显示,祖籍在中国山东青岛。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闺蜜,江歌就是被她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的。

三、陈世峰

陈世峰【性别】男,于1991年1月19日出生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户籍所在地是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曾毕业于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13届,毕业后前往日本留学,就读于日本东京大东文化大学汉语系。

   看到这里的资料,我不禁哑然失笑了,一个中国人跑到日本去学汉语,真是可笑至极。

  2016年11月3日凌晨,陈世峰去到江歌的公寓处,想要和前女友刘鑫复合,被江歌挡在门外,陈世峰随即恼羞成怒,如同疯狗般抄起早就准备好的匕首,恶毒的刺向善良勇敢的江歌,从此江歌年轻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24岁。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案从2016年事发,江歌的母亲为了女儿的事情先是去日本,发起署名活动,后来陈世峰被判刑以后,江秋莲又向刘鑫提起了诉讼,关于这个事情,我们也不好说什么,法院在2022年1月10日宣判,判决了刘鑫向江秋莲赔偿69万余元。关于这个事情,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我就不再过多的说什么了。在这里我祝福天下好人一生平安吧!每一份善良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同时也要对恋爱中的男女说,谈恋爱,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随缘,不强求!感情的事情需要双向奔赴才有意义,好聚好散。

江歌案刘鑫最二审判了吗

江歌案最终审判结果,2021年4月15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就将江母诉刘鑫生命纠纷案开庭审理,当时还没有结果。2022年1月10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母各项经济损失49.6万有,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二审于2022年2月16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所以江歌案刘鑫一案二审还没有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