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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前总统伊迪·阿明为何被称为非洲三大暴君之一
因为他杀死了很多的人。
乌干达独立后,由于阿明对总理奥托的支持,阿明成为乌干达军队的总司令。五年后,在奥布托(Obuto)出国期间,阿明(Amin)发动了政变,然后宣称自己是终身总统。在1971年至1979年统治乌干达的八年间,阿明杀死了数十万对手。他曾经用对手的头喂鳄鱼,并吃了亲人的尸体,为他赢得了食人魔王的绰号。阿明给自己起了许多头衔,例如大英帝国的伟大征服者乌干达救世主,共和国总统阿明,但乌干达人民更喜欢称他为农村霸王。阿明刚刚上任,仍然受到支持,因为他经常嘲笑统治乌干达的前主权国家。
在他任职的第二年,阿明的天性逐渐暴露出来。今年,阿明突然宣布,他是在上帝的指导下做的梦,他将所有亚洲人从乌干达驱逐了三个月。随后,无数亚洲人被乌干达士兵洗劫一空,到处都是暴力的遗憾。亚洲人已经开始大规模和彻底地生活,每天有三十多次航班运送难民。阿明几次来到机场欣赏人群离开,他的唯一目的是给这个主权国家上了一堂课。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有80,000名亚洲人从乌干达撤离,而他们的生意由他占领。由于亚洲撤军,乌干达的经济陷入混乱,但这并不是阿明关注的重点。然后,他把目光投向了那些反对他的人,无数人被杀。据组织称,在阿明执政的八年中,由于种族原因,乌干达约有100,000至300,000人被杀。如此多的尸体堵塞了水电站的进水口,我们可以看到遇难人数。
在水门事件中,他向尼克松表示慰问,希望尼克松能够摆脱丑闻并恢复以前的光荣。阿明的肆意行为导致许多欧洲和中东国家中断与乌干达的外交关系,阿明的残酷方法令人震惊。在发现自己的情妇与他人保持亲密关系之后,他残酷地谋杀了他的对手并将他们分成尸体,然后煮熟吃了。一位明朝曾对记者说:人的肉太咸,不适合他的口味。
当年乌干达杀人无数的末代独裁者阿明兵败下台后,为何他还能得到善终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文思想的传播,现在很少有什么国家能出现暴君独裁者。伊迪阿明作为非洲现代历史上三大暴君之一,之所以能够得到善终,是因为最后得到了沙特阿拉伯的庇护。
伊迪阿明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最开始只是一个厨师助理的身份,后来参加军队,因为身体强壮,并且有一些战功,因此得到了升迁,并逐渐成为一个有权势的军头。拥有军队的阿明发动政变夺得了取得了乌干达的统治,自此开始了一系列残暴的倒行逆施。
无论是对待自己的众多棋子,还是政敌,但凡是阿明看不顺眼了,这些人的下场一般都很凄惨,阿明以挖眼,碎尸,各种残忍的方式来对待他们,他甚至把自己政敌的头颅保存在冰箱里,时不时拿出来欣赏。此外,他还效仿希特勒,实行种族主义政策,驱逐国内数万名亚洲人,屠杀敌对部族。在阿明当政乌干达的短短几年,有三十余万人死于屠杀。
种种恶行数不胜数,残暴的统治最终被推翻。下台后为了躲避仇家,阿明和他十几个老婆几十个孩子先后辗转几个国家,开始了流亡生活。当时的利比亚正处于卡扎菲的统治下,独裁者们惺惺相惜,阿明在利比亚得到了一段时间的庇护。后面他有离开了利比亚,带着一大家人到了伊拉克,最后到了沙特阿拉伯。沙特阿拉伯提出了一系列条件后阿明就隐居下来,直到2003年寿终正寝。
寿终正寝对伊迪阿明这样的暴君屠夫来说,确实是善终了。
非洲三大暴君指的是谁
非洲三大暴君不是五个人,而是三个人。
非洲三大暴君是指乌干达总统阿明、中非皇帝博卡萨和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因为种种非人类的行为,阿明被称为“非洲第一魔王”。
此外,阿明和同样也爱吃人的中非皇帝双双获得了“吃人魔王”的绰号。他们因为做过比如吃人肉,个人专制等等的事情,国际社会把他们称为“非洲现代史上最残忍的三大暴君”。
非洲三大暴君是指乌干达总统阿明、中非皇帝博卡萨和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因为他们的种种行为,比如吃人肉,个人专制等,国际社会将他们称为“非洲现代史上最残忍的三大暴君”。
和博卡萨、蒙博托相比,阿明在国际上的“名气”似乎还要大一些,他被称为“非洲第一魔王”,此外,阿明和同样也爱吃人的中非皇帝双双获得了“吃人魔王”的恐怖绰号。事实上,博卡萨、蒙博托统治的野蛮残忍程度不亚于阿明。
三大暴君是谁,干什么的
一、中国暴君总代理 秦始皇 人们一提到暴君,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秦始皇,秦始皇由此俨然成了千古第一暴君,暴君的一竿旗帜,暴君的代名词。不错,秦始皇确是个暴君,而且是一个相当残暴的暴君:他焚书坑儒;他推行严刑峻法;他横征暴敛。但是,将他与中国历史上另外一些残暴无度、残暴得骇人听闻的暴君相比,他实在没资格称为中国的首暴,至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他最著名的劣迹焚书坑儒,只不过杀了几百个儒生,烧了几万或几十万卷书;他杀的人实在不算多,自统一中国直至他死亡,没听说秦朝人口有什么减少;他实在不够残忍,当初他若能杀尽六国贵族,就象朱元璋杀尽功臣一样,即使后来靠象赵高、胡亥这种猪狗搭档也是能够保住大秦江山的;他的残暴主要是体现在暴政方面,即严刑峻法和他横征暴敛。前者是他继承和发扬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传统,虽然它确实相当残暴,但这也可理解为是统治集团为维持统治的一种政策选择,它的始作俑者商鞅、执行这一政策的历代秦王和秦始皇这一政策的鼓吹者和帮凶李斯也并从未为此担当什么恶名;后者有一部分原因,从积极意义上讲,你也可认为是为了抵御匈奴的侵犯,卫国护民,所以也不能一笔抹杀,比如征夫40万修长城。在这里,本人丝毫没有任何为秦始皇的残暴开脱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他的残暴完全是出于一个铁腕封建帝王的本性、完全是出于维持自己统治的需要、完全是因为他将法家政治推向了极致,而非因为他纯粹将杀人本身作为一种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纯粹将杀人作为乐趣、纯粹嗜血成性。 秦始皇之所以成为暴君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秦始皇名气太大,影响很大,而年代又早;二、秦始皇焚书坑儒,得罪了普天下的知识分子,而历史书都是知识分子写的;三、秦始皇搞暴政,成了历代所有搞仁政的甚至当代搞民主政治的人的对立面;四、秦皇朝太短命,秦始皇的暴政正好被历代学者用来当作一面以史为鉴的镜子;五、最后的可能也是最主要的,除了极少数有头脑、思想深刻的人,绝大多数人包括极大多数学者都是人云亦云,谁声势最大或谁被损得最甚谁就会被认为是最好或最坏。偶像就是这样建立的,反面典型也是这样竖立的。所以超女如同超新星爆炸可以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大河上下,光芒盖住所有其他也红得发紫的明星,而秦始皇必须一个人承担所有其他暴君本也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作为自已暴政的殉葬品也一起被深深埋葬。 二、至暴至奸汉武帝 汉武帝讨伐匈奴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他对中华民族的一大历史功绩、为国为民的一大壮举。但依我看,汉武帝讨伐匈奴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个人的私欲,就象秦始皇统一中国并非为了中华民族的一统而完全是为了君临天下一样;秦始皇统一中国功垂千秋,汉武帝讨伐匈奴的历史功绩却颇有疑问。汉武帝登基后的最大私欲是什么呢?就是要彻底击败匈奴以充分体现一代雄主的霸气。这也可以从他不甘人下、不甘受人欺凌的个性里看出来的。为什么说汉武帝讨伐匈奴并不存为国为民之心呢?因为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大战略家,他心里很清楚:要彻底击败或征服匈奴,整个国家和人民一定将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而若只将战争主要限制在边境范围,国家将继续昌盛,人民能安居乐业。但汉武帝只要武功,不求文治。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实现他个人的价值,嬴得一世英明、万世盛名。他全力讨伐匈奴不单单是一种政策的选择,而主要是个性使然、野心使然、私欲使然。结果,“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这种情形很象邻居吵架:各退半步,海阔天空;为了所谓的“名气”而大打出手,不仅整个家被打烂,还殃及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老爹老娘。在这里,我并不想否认汉武帝讨伐匈奴所具有的实际正面意义,只想说明汉武帝作为一个铁腕封建皇帝的残暴性和极端自我。在这一方面,他与秦始皇毫无二致。为了达成个人私欲,他们可以以整个国家和人民作为代价。他与秦始皇不同的是,他的讨伐匈奴完全是在为国为民的幌子下进行的,所以他博得了好名声,尽管事实上他在位54年里因讨伐匈奴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远比秦始皇暴政13年里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还多。汉武帝的残暴性,可以从他处理民变的方式方面得到具体的证实。由于多次讨伐匈奴,国库被搞空,经济被搞垮,民不聊生,从而民变蜂起。汉武帝的方式简单而血腥:你地方官扑灭不了当地的民变就杀你的头灭你的全家。结果迫使地方官们为解决民变整乡整县地杀光当地的百姓。汉武帝的残暴和穷兵黩武的直接后果是:全国损失百分之五十的人口,给他的继承者留下一个彻底被掏空的国家。这就是他自称的“亡秦之绩”。但照我看,他的这个“绩”比亡秦的那个“绩”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国演义》里有这样的描写:官渡之战时,曹操为了安抚因缺粮而浮动的军心,“借”了粮官一颗人头,伪称粮官扣克军粮。杜撰了将杀人纯粹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某种目的这样一个故事,从此曹操被留下了一个千古“奸”名。与秦始皇的“暴”相对应,曹操成了“奸”的代名词。但曹操的“奸” 和汉武帝的“奸”相比,只能说是小奸见大奸,而且曹操的小奸是文艺作品虚构的,而汉武帝的大奸才是货真价实的。在汉武帝诛杀魏其侯窦婴的诸多原因中,除了没有所谓“矫诏”不可恕这一原因外,因当初窦太后专权对窦氏家族的怨恨有之,因遗诏引发的屈辱感有之,对遗诏的顾虑有之,但我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却是汉武帝想通过诛杀窦婴、族灭灌夫对其不断干涉朝政的亲娘王太后和国舅田蚡起到震慑作用,以达到从根本上摧毁外戚集团势力的作用。结果,原本也是非法枉为之辈的太后、国舅看到这种血淋淋的结局心理竟也承受不了:太后吓噤、国舅吓疯。汉武帝利用血腥的杀戮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至奸至暴行为最为典型的事例是主父偃事件。他先采纳主父偃的建议行“推恩令”,利用主父偃削弱诸王的势力,然后又通过诛灭主父偃九族来缓解与诸王的紧张关系。可谓既斗争又妥协,无不运用得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而在成功的背后却又多了千百怨魂。 汉武帝的残暴还表现在毫无人性的滥杀、杀人无度。有的滥杀,极无理性,比如在他晚年,大臣无罪被诛灭九族的就有几十家;巫蛊之祸,太子被杀,皇后被逼死,另有十几万人死与非命。有的滥杀,又过于有理性,比如在自己死之前,“违天理拂人情”地处死深受自己宠爱的年仅23岁的钩弋夫人,仅仅因为担心“主少母壮”,存在再次出现太后专权局面的可能性,仅仅因为担心自己死后可能绿帽子加冕。 三、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大暴君成吉思汗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政治的主题就是征服和杀戮。蒙古人数次西征,凡有抵抗即屠城,还把人头割下做成“人头塔”。在一次屠城时,因有个老妇人事先吞了一粒珍珠,成吉思汗为寻找珍珠,下令将所有人剖腹。共屠城数百,其中屠花剌子模人约100万,西夏人80万,巴格达人数十万。整个中亚一片废墟。 忽必律继承其祖父“遗志”,屠杀了1800万中国人。中国北方百分之九十的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整个四川经蒙古人屠杀后仅剩下不足80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的统治下,中国共损失人口7000万。 就象我们现在为对付禽流感扑杀家禽那样,成吉思汗成群成群地、成万成万地、整城整城地扑杀人类,至残至暴地实行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却为何没沾上一点暴君的骂名呢?也许暴君的这顶帽子安不上“世界征服者”的头上,也许成吉思汗这个“中国人”经他手杀的都是外国人,也许民族问题是个过于敏感的问题,也许……只有天知道! 四、结论 三大暴君比较结果:无论在残暴程度、杀人业绩和对人民所造成的苦难等方面,成吉思汗“当之无愧”居首,汉武帝“当仁不让”居中,而秦始皇理所当然只得屈居末位。有人一定会反驳:汉武帝的残暴和虐杀多是起因于讨伐匈奴和建立中央集权等一些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意义的举措。我们姑且不论汉武帝是否出于个人霸业和加强皇权以实行独裁的目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残暴和虐杀的理由,否则我们反对暴政还能理直气壮?更何况这一点历史进步意义完全是以当时全国人民的深重苦难和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取得的,而汉武帝深知其必然而仍为之,这种残暴与秦始皇式的残暴到底有何本质上的区别。至于成吉思汗那点所谓的历史贡献,即“赔了夫人又折兵”,征服了中国反而最终扩大了中国的版图,则完全得自于征服和屠杀的野蛮目的,所以你若想借机淡化汉武帝的残暴,你就不得不双倍地肯定成吉思汗的残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