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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排比赛规则是什么!
每节先得25分的队伍赢下一节一共5节 5局3胜制详细资料1.排球比赛的场地和设备 a.比赛场地 分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比赛场区为长18米,宽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呈长方形对称的无障碍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7米的无障碍空间。国际比赛的场区边线外的场区至少5米,端线后至少9米,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12.5米。 b.比赛场地的场区 比赛场区:由中线的中心线分为长9米、宽9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前场区:每个场区各划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其宽度包括在内)。中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换人区: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发球区:在两边的端线外,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划两条长15厘米, 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端线之间为发球区。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准备活动区:在两个无障碍区外的替补席远端,划3*3米见方的区域为准备活动区。 c.比赛场地的要求 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世界性比赛场地地面只能为木质或合成物。 界线:宽均为5厘米,其宽度包括在各个场区内。 颜色:室内必须为浅色。界线颜色要与地面颜色不同。世界性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不同的颜色。 温湿度和照明:室内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摄氏度(50华氏度)。照明度为1000--1500勒克斯。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摄氏度(77华氏度),最低不低于16摄氏度(61华氏度)。湿度不得高于60%。 d.比赛的器材与设备 器材除规定的网柱、球网、标志带、标志杆和比赛球外,还有以下设备: 球队用的长椅:长度至少应能坐9人。 记录台:一般坐两个人,一名正式记录员,一名辅助记录员。国内比赛一般只有一名记录员和一名广播员在记录台就座。 裁判台:要能升降,下部要用防护套包好,以防队员救球时受伤。 量网尺:长度要在2.50米以上,并在男子网高2.43米和女子网高2.24米处画标记,同时在这两个高度上方2厘米处画上另一种标记。 气压表:比赛球的气压为0.40-0.45公斤/平方厘米,所有比赛用球的气压必须一致。 比赛用球和球架:要求将5只比赛球放到球架上,比赛采用三球制。 计分器:能显示双方的比赛分数、双方的暂停和换人次数。 换人牌:为1-18号,两侧的颜色最好有区别,并用盒子装好。 拖把:需要六个拖把供擦地员使用。 小毛巾:至少需要十块供擦地员和捡求援球员使用的小毛巾,毛巾最小为4厘米见方,最大为40厘米*80厘米。 气筒:球压不足时,供充气用。 蜂鸣器:最好能让教练员和记录员都能使用。 表格:包括记录表、位置表、成绩报告单和广播员用表等。 2.非技术性规定 a.队员的服装 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和运动鞋。上衣、短裤和袜子必须统一、整洁和颜色一致。国际比赛中,全队队员鞋子的颜色必须一致,但商标可以不同。上衣的号码必须是1-18号,号码的颜色必须与上衣明显不同。身前号码至少为10厘米宽,身后号码至少为15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为2厘米。 b.禁止佩带的物品 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上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可以戴眼镜参加比赛,但所引起的后果一切由个人负责。 c.参加者的基本权力 队长、教练员、队员都有其相对应的权力。在此不作详细介绍。请大家参阅有关资料。 3.技术性规定 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5秒钟内,将球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在球落地前,将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如球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则被认为是第一次发球试图。在发球试图后,第一裁判员应及时鸣哨允许再次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再次鸣哨后的3秒中将球发出。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在每次发球时都允许有一次发球试图。 队员的场上位置: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每排三名队员。发球队员不受场上位置的限制。队员的位置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必须符合其位置要求。在发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 网下穿越:在不防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允许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脚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除脚以外,不允许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对方的场区.在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 触网:新规则规定触网为犯规,但队员在无试图击球的情况下,偶尔触网不算犯规。 进攻性击球:指发球和拦网外的其他所有向对方的击球。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后排队员则允许在后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拦网: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 比赛中的击球: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但球必须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弹。队员若违背上述规定,则为持球。球必须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若球先后触及队员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 3.执行规则的原则 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以规则的作用和影响因素为基础的。 主要原则有: 1)使比赛在良好和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2)积极鼓励观赏性。 3)加强裁判员之间的协作。 4.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包括第一二裁判员之间的配合、第一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第一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第二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第二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以及司线员之间的配合。具体内容在此不详细介绍。
女排出线是什么意思
2022年世界女排锦标赛出线,代表的是经过小组的比赛,中国队获得了复赛的资格,继续参加后面的比赛。 中国队出线以后被编入E组,同组的还有意大利,荷兰,比利时,波多黎,巴西,日本,阿根廷共8支球队,小组赛成绩带入复赛,中国队只需同A组出线的意大利,荷兰,比利时,波多黎各进行比赛,排定E组前4名,争夺进入8强的名额。 E组和F组各4支球队内部进行交叉淘汰,决出4强队伍。 E组和F组第1名争夺冠军,第2名争夺季军。
中国女子排球的比赛规则
排球比赛是由两队球员在一以球网分隔的比赛场地上进行的一种团队竞技。有不同比赛方式,适应特定状况提供人们不同比赛。中国女子排球比赛规则:比赛的目标是要每队采用合于规定的方法击球过网,落于对方的场地上,同时防止球在自己的场地上落地。每一队有三次机会将球击回对方的场区(拦网触球除外)。比赛由发球开始,球员击球过网进入对方的场区,双方往返击球,直到球触地、出界或一队无法正确的回击为止。排球比赛中,球队赢得一球则获得一分(得球得分制),当接发球队赢得一球,该队得到一分并取得发球权。第一篇比赛第一章设备与器材比赛区域比赛区域包括比赛球场和无障碍区,而且是对称长方形。1范围排球规则1999--2000比赛球场是一个18公尺x9公尺的长方形场地,四周设有相互对称且至少3公尺宽的长方形无障碍区域。场内自地面向上至少7公尺的空间必须无任何障碍。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场外无障碍区域,自边线外至少须有5公尺;自端线外须有8公尺;自地面以上高度至少须有12.5公尺。1.2场地表面1.2.1表面必须平坦、水平并且一致,场地表面须使球员无受伤之虞。粗糙、湿滑的球场严禁使用。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仅允许使用木质或人造橡胶的场地。任何球场必须先获得FlVB的认可。1.2.2室内球场的表面必须为浅色。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球场的界线皆为白色,场地与无障碍区域则须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1.2.3室外球场可有每公尺0.5公分的倾斜度,以便于排水。界线禁止用固体材料做成。1.3球场界线1.3.1所有的球场界线皆为5公分宽,且必须为浅色,并与地面及其它线条颜色不同。1.3.2界线:比赛球场由两条边线及两条端线所构成。边线与端线均包含在比赛球场范围内。1.3.3中线:中线把球场分割成每边9公尺x9公尺,此线从网下延伸至二条边线为止。1.3.4攻击线攻击线位于中线的中心点向后三公尺处。1.4场区及区域1.4.1前区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在攻击线约两侧各划五段长15公分宽5公分,间隔20公分的虚线,虚线总长为1.75公尺(含线宽)。前区延伸至边线以外至无障碍区底为止。1.4.2发球区发球区为一位于端线之后(不含端线)、宽9公尺的区域。此区域两侧受到两条位于端线之后20公分、长度15公分的短线,延伸至边线。两条线皆计入此区域的宽度范围内。深度方面,发球区可延伸至场外无障碍区域尽头。1.4.3替补区替补区是由两条攻击线的假想延伸线至记录台问的区域。1.4.4热身区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面积3公尺x3公尺的热身区位于无障碍区域外球队席两测的角落上1.4.5惩罚区:惩罚区位于两队球员席后方,面积约1公尺x1公尺见方以5公分宽红色为界线,并放二张椅子。1.5温度最低气温不得低于摄氏10度(华氏50度)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最高温不得超过摄氏25(华氏77度),最低温不得低于摄氏16度(华氏61度)度1.6照明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比赛场地的照明度,自场地表面上方一公尺高度处,须有1000至1500勒克斯(LUX)的亮度。2·球网和网柱2.1球网高度2.1.1球网置于中线上方,男子网高2.43公尺,女于2.24公尺。2.1.2球网高度的测量,以测量竿自比赛球场的中央量起。球网两端(边线上方)距地面之高度必须相等,并且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公分以上。2.2球网构造球网宽1公尺,长9.50公尺,垂直张挂于中线轴的上方。网面由10公分见方的黑色网孔组成。网顶有5公分宽的水平带子,系以自帆布对折,沿球网的全长缝住。带子的两端各有一个孔,孔中穿有绳索与网柱相系,使网顶呈拉紧状态。带子的中间有一可弯曲的钢索,以利于将球网紧系于网住上。在网的下方(无水平带),有一条绳子贯穿于网孔之中,以系紧两网柱,使球网下半部呈拉紧状态。2.3标志带两条宽5公分、长1公尺的白色带子垂直紧系于两边线上方球网上。标志带视为球网的一部份。2.4标志竿标志竿是一支具有弹性的竿子,长度为1.80公尺,直径为10公厘。标志竿由玻璃纤维或类似的物质制成。两支标志竿紧系于标志带的外缘,两边各一支标志竿上部80公分的长度超出网顶,每10公分涂以对比鲜明的颜色,以红白相间为佳。标志竿应视为球网的一部分且作为有效穿越空间的两侧界限。规则11.1.1。2.5网柱2.5.1网柱为支撑球网,位于球场与边线相距0.50至1.00公尺处,其高度为2.55公尺,且最好能够调整。2.5.2网柱为圆形且平滑,不使用金属铁索以固定网柱于场地上,其装置必须无妨碍和危险。2.6附属设备所有附属设备须符合FIVB的规定。3·球3.1球的规格球必须为圆形,以柔软具有弹性的皮革制成,其中实以橡胶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颜色:一致且浅色,或是由FIVB核可之组合色彩排球。圆周:65公分到67公分。重量:260公克到280公克。内部气压:294.3到318.82毫巴(每平方公分0.30到0.325公斤)3.2球规格的一致性一场球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具有相同的特性,例如:球的圆周、重量、气压、式样等。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必须使用FIVB认可的球。3.3三球制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可使用三个球。因此项设六名捡球员,即在无障碍区域的四个角落各站一人,两名裁判员身后各站一人。第二章参加人员4·球队4.1球队的组成4.1.1每一球队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员、一名教练、一名助理教练,一名运动医护人员(trainer)及一名医师。球员之一是队长且需在记录表上注明。FlVB世界锦标赛中的医师必须事先获得FIVB的认可。4.1.2每一球队可从12名决定名单中选出一位登记为自由防守球员。(规则8.5)4.1.3只有登录在记录表上的球员,方可参加比赛,一经教练,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后,既不得更换。4.2球队的位置4.2.1球员必须坐在球员席或者热身区(规则14.4),教练(规则5.2.3)及其它成员坐在球员席,但可以暂时离座。球员席位于记录台旁无障碍区以外。4.2.2只有球队之成员可以坐在球员席,比赛中球员可参予热身(规则4.1.1)4.2.3比赛中,末上场比赛球员可在热身区徒手热身(规则1.4.4),暂停时可在他们球场后方无障碍区做热身运动。局间休息球员可在无障碍区用球热身。4.3装备球员的装备包括运动衫、短裤及球鞋。4.3.1运动衫、短裤及袜子必须全队一致,且整洁及颜色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4.3.2球鞋必须轻便柔软,由橡胶或皮革制成。在FIVB世界性成人组锦标赛中,鞋子的颜色也必须全队一致,但商标的颜色图样可以不同;比赛服必须符合FIVB认可的标准规格。4.3.3球员运动衫的号码必须使用1至18号。4.3.3.1号码位置须在胸前与背后的中央部分。号码的颜色必须与运动衫成对比。4.3.3.2球衣胸前号码至少15公分高,背后号码至少20公分高,号码的笔划应有至少2公分的宽。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在右腿球裤上需绣上号码至少4至6公分高,宽至少l公分。4.3.4队长的胸前号码下方应配戴一条长8公分宽2公分的带子以资识别。4.3.5禁止穿著号码不符规定(规则4.3.3)或与同队球员不同颜色的运动衫。(规则4.3.1;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4.4装备的更换第一裁判可允许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员:4.4.1赤足比赛。4.4.2局与局之间或替补以后,更换汗湿的运动衫。但新换的运动衫颜色、式样及号码须与原来的相同。4.4.3天气寒冷时,第一裁判可允许球队穿著训练服装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与样式必须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并佩有合法的号码经允许后球队球员都必须依照办理(规则4.3.3.i)4.5禁止的对象4.5.1禁止佩戴可能致使球员受伤或为球员提供人为助力的对象。4.5.2球员可以戴眼镜,但危险须自行承担。5·球队领导者:队长与教练均须为队中成员的行为与纪律负责。5.1队长自由球员不得担任队长5.1.1比赛开始前,队长应:在记录表上签字,代表球队参与掷硬币。5.1.2在比赛时,球队队长若在场上,便成为比赛队长。当队长未上场比赛须由教练或者队长本人指定另一位选手代替队长职务,直到队长回到场上比赛或者一局结束为止。唯有当死球时,比赛队长且唯有其本人,才有权向裁判要求:5.1.2.1请求说明所引用规则的解释。也可将队友的要求或问题转达给裁判员。若无法接受裁判的解释,队长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异议,保留比赛后将异议记载于记录表上以作为正式抗议的权利(规则23.2.4)5.1.2.2请求认可更换运动服装或配备,确认球员的位置,检查场地、球网、球等。5.1.2.3依法请求比赛中止(规则16.2.1)5.1.3比赛结束时,队长应:5.1.3.1向裁判员致谢,并于记录表上签字以承认比赛结果。5.1.3.2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异议,可在记录表上确认抗议的记录(规则5.1.2.1)5.2教练5.2.1比赛时教练坐在场边指导其球队打球,教练向第二裁判提出阵容单、暂停、替补等要求。5.2.2教练在比赛前登记或核对己方球员记录表上的姓名与号码并签字。5.2.3比赛中5.2.3.1每一局比赛前,教练应将填妥并已签字之球员上场阵容单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5.2.3.2在比赛进行中,他必须坐在最靠近记录员的球员席上,但可暂时离席。5.2.3.3要求暂停或替补球员。5.2.3.4教练可以在球员席前的无障碍区至热身区之间站立或走动进行指导,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5.3助理教练5.3.1助理教练坐在球员席上,但无权调度比赛。5.3.2若教练必须离队时,助理教练可在比赛队长的要求下,经第一裁判的认可执行教练的任务。第三章比赛形式6·得一分,胜一局,胜一场6.1得一分6.1.1当球队犯规时,裁判鸣笛,并依据下列规则处罚6.1.1.1如果有二次以上连续犯规发生,只算第一次犯规。6.1.1.2如果双方的犯规同时发生,称双方犯规,该球不计,重新比赛。6.1.2犯规结果犯规的结果,则失一分:6.1.2.1若接发球队犯规,则发球队得一分且继续拥有发球权。6.1.2.2发球队犯规,则对队得一分且得到发球权。6.2胜一局第一周至第四局,先获得25分并至少领先2分则胜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数为24:24时,则必须领先对队2分为止,(例:26:24;27:25)6.3胜一场6.3.1获胜三局之球队为该场比赛的胜队。6.3.2若局数为2比2时,在决胜局(第五局)之比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6.4球队未出场及阵容不完整6.4.1若球队经由裁判员警告后仍拒绝出场,则宣布取消资格。以每局0:25及该场0:3的比数由对队获胜。6.4.2球队无正当理由,于规定时间内不上场比赛,即予宣布缺席,其判决结果与规则6.4.1相同。6.4.3若球队阵容不完整以致该局或该场不能比赛时(规则7.3.1.1)则判该队于该局或该场比赛失败。对队即获赢得该局或该场所需的分数或分数与局数。未能完成比赛的球队则维持其原得的分数与局数。7.比赛程序7.1掷硬币:赛前第一裁判执行掷硬币决定第一周发球权及场地权,若须进入决胜局,第一裁判须再次进行掷硬币的选择。7.1.1在两队队长面前进行掷硬币事宜。7.1.2掷硬币获胜者可任选下列之一:7.1.2.1发球权或接发球权。7.1.2.2选择场地。输者只有另一选择。7.1.3若两队先后进行网前热身,则由先发球的球队先行开始。7.2热身时间7.2.1如赛前已有场地练习,则每队上场各有3分钟的热身时间;否则,可各有5分钟时间。7.2.2若两队队长同意一起进行赛前热身,则依据规则7.2.1的规定,两队可同时进行6分钟或10分钟的热身活动。7.3球队上场阵容7.3.1·各队必须始终保持六名队员在场比赛。7.3.1.1每局开始时所决定的球员位置轮转顺序均须维持到该局结束。7.3.1.2·若球队选择登记自由防守球员,则自由防守球员的球衣号码必须在第一周时与6位先发球员的号码一同标示在阵容军士。7.3.2在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必须将球队上场的阵容写在阵容单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或记录员。7.3.3凡末列在上场阵容单内的球员即为替补球员。7.3.4上场阵容单一经提出,即不得更改。7.3.5若球员的实际位置与上场阵容单上所填的位置不符时:7.3.5.1球员须在该局比赛开始前,依上场阵容单上所示的位置作更正,不予判罚。7.3.5.2同样地若一名或多名上场球员未登于上场阵容单上,则必须依照阵容单中所列更换球员,不予判罚。7.3.5.3然而,若教练希望保留阵容单上未登记的球员上场,则必须请求合法的替补,并登记于记录表上。7.4位置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双方球员均须在各自的场区内依照轮转次序排列(发球员除外)7.4.1球员位置如下:7.4.i.1三名沿着球网排列的球员为前排球员,应站在4号位置(左)、3号位置(中)及2号位置(右)7.4.1.2另三名为后排队员,站在5号位置(左)、6号位置(中)及1号位置(右)7.4.2球员之间关系位置7.4.2.1每一名后排球员的位置均须比其所对应的前排球员离球网更远。7.4.2.2前后排球员必须依序排列(规则7.4.1)7.4.3球员的位置是以他们足部接触地面的位置来判定如下7.4.3.1每一位前排球员均必须至少有一足的一部分,较具相对位置的后排球员之双足更靠近中线,7.4.3.2每一位右(左)侧球员均必须至少有--足的一部分,较同排中间球员的双足更靠近右(左)测的边线。7.4.4球一旦发出,球员即可在己方的场区及无障碍区域任意移动。7.5位置错误7.5.1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若有球员未按其规定位置站立,则判该球员犯规(规则7.3和7.4)7.5.2若发球员击球时犯规(规则13.4和13.7.1)先于位置错误之前,判发球犯规。7.5.3若发球员是击球后的犯规(规则13.7.2)轮转错误犯规。7.5.4位置错误之判罚如下:7.5.4.1该队失一球(规则6.1.2)7.5.4.2球员应立即回到正确位置。7.6轮转7.6.1整局比赛的轮转顺序,发球顺序,球员位置都依阵容单来决定。7.6.2当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球员必须依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置的球员轮转到l号位置发球,1号球员则轮转到6号位置,依此类推)7.7轮转错误7.7.1当发球未按轮转顺序进行时,即为轮转错误(规则7.6.1)。而产生下列结果:7.7.1.1轮转错误的球队应判丧失发球权(规则6.1.2)并由对队得一分(规则6.2)且拥有发球权。7.7.1.2改正球员轮转次序。7.7.2除此之外,记录员应即判定犯错的正确时间。犯规队在错误期间所得的分数均须取消,其对队所得的分数则依然有效。若无法确定错误时间则分数不取消,仅判犯规球队失一球。8.球员替补球员替补是指裁判员允许一名球员退场,并由另一名球员上场代替其位置(规则16.5)8.1替补限制8.1.1每队每局最多可准许有六人次的替补,且同时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8.1.2每局开始时上场的球员,仅可在该局中退场一次及再进场一次,但仅以回到原比赛位置为限。8.1.3替补球员每局仅可上场一次,以替换开始时上场的球员,同时该替补球员亦仅能由原来被替补退场的球员所替换。8.2例外替补球员受伤无法继续比赛时,(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2.4)应作合法之替补,如该队已无合法替补之可能,则可使用例外替补,且不受规则8.1规定的限制。例外替补是指不在场内之任一球员(自由防守球员除外)替补受伤之球员,受伤之球员不得再进场比赛。8.3驱逐替补被判驱逐或取消资格的球员(规则21.3.2、21.3·3)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替补。若是无合法替补的可能,则应判该队为阵容不完整(规则6.4.3;7.3.1.1)8.4非法替补8.4.1凡球员替补超出规则8.1之规定音,即为非法替补(规则8.2所规定之情形除外)8.4.2当球队构成非法替补,且比赛已重新开始后才发现(规则9.1),则依下列程序处理:8.4.2.1非法替补之判处,为对队得一分,且拥有发球权。(规则6.1.2)8.4.2.2错误替补应即改正,8.4.2.3该队在犯错期间所得的分数一律取消,而对队所得的分数依然有效。8.5自由防守球员8.5.1自由防守员(规则4.1.2)于赛前必须用明显线条标示于记录表,号码亦必须于第一局的阵容单上标示(规则7.3.1.3)。8.5.2自由防守球员的特殊规定:8.5.2.1装备自由防守球员必须穿著与其它球员明显不同颜色或不同样式的比赛服(规则4.3.5)8.5.2.2比赛行为(a)自由防守球员可以替补任何一位后排球员。(b)自由防守球员只能扮演后排球员的角色,并且不能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击向对区(含场内及无障碍区)。自由防守球员不得发球、拦网或试图拦网。自由防守球员于前区及延长区域内,使用高手手指传球时,则队友不得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完成攻击。如果自由防守球员于后区以高手手指传球时,则队友可以任意击球。8.5.2.3球员替补(a)自由防守球员的替补不计为合法正常替补次数,其替补次数、对象不限,但其退场必须与原球员相互替补,再替补时必须经过一次死球。(b)交换时机:i每一局开赛前第二裁判查验阵容单之后;ii在比赛中成死球时iii鸣笛发球之前。(c)自由防守球员进出场区只能在球员席前介于攻击线与端线之间进行。8.5.2.4自由防守球员受伤的替换:(a)经等一裁判允许,自由防守球员受伤时须与场外球员进行替补,并不得参加所剩下的比赛。(包含已替补之球员)(b)被指定替补受伤的自由防守球员之选手,在所剩下之比赛中只能担任自由防守球员的职务。第四章 比赛行为9.比赛情况9.1比赛的开始第一裁判员鸣笛后开始发球;而比赛的进行始于发球员击球的瞬间。9.2死球的构成比赛中犯规,裁判鸣笛时,构成死球。若无犯规,则自鸣笛时构成死球。9.3界内球当球触及包括球场界线在内的场内地面时,即为「界内球」(规则1.3.2)9.4界外球以下情况发生时为「界外球」9.4.1球体触地的部分完全落在界线外时;9.4.2球触及球场以外的任何物体,如天花板或非比赛球员时;9.4.3球触及标志竿、绳子、网柱或标志竿、标志带以外的球网本身时;9.4.4球体全部或一部分在有效的球网空间外通过其垂直面时(规则11.1.2情况除外)9.4.5球体全部通过网下垂直面。(规则11.1.3)10·比赛的击球:每队必须在自己比赛区域内打球(除了规则1l.1.2以外)无论如何,救球可以自无障碍区将球打回。10.1球队的击球次数各队均赋予至多三次的击球(拦网除外,规则15.4.1)击回对区,若超过就构成四击球。全队击球次数的计算不仅包括球员有意的击球,同时也包含无意的触球。10.1.1连续击球同一名球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拦网除外,规则10.2.3、15.2·、15.4.2)10.1.2同时触球二名或三名球员可同时触球。10.1.2.1当二(三)名队友同时触球,应视同二(三)次的击球(拦网除外)若二(三)名队友均趋前击球但仅一人触球,则视为一次击球。若同队球员互相碰撞,不视为犯规。10.1.2.2若双方球员于球网上方同时触球而比赛继续进行,则接球的一方仍有三次击球权。若该球落于界外,则为该球所在场区的对队犯规。10.1.2.3若因双方球员同时触球而造成「持球」(规则10.2.2)则判为双方犯规(规则6.1.1.2)并重新发球。10.1.3藉助击球在比赛区域内,球员不得以队友或任何建造物/物体作为击球的支撑。然而若球员即将犯规(触网或越过中线等),队友可予以阻止或将其拉回。10.2击球的特性10.2.1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10.2.2击球必须清晰,不可持球或抛球,球可反弹至任何方向。10.2.3球可触及身体数个部位,惟须以同时触及为原则。例外:10.2.3.1在拦网时,球可以连续数次触及一名或多名拦网者,但须在同一动作中发生(规则15.2.)10.2.3.2球队第一次击球时(规则10.1、15.4.1)只要是发生在同一动作中,球可以连续触及身体多处部位。10.3击球的犯规10.3.1四击:球队在击球回对方场区前触球四次(规则10.1)10.3.2藉助击球:在比赛区域内,球员以队友或任何建造物/物体作为击球的支撑(规则10.1.3)。10.3.3持球:球员未能清晰的击球(规则10.2.2)而是用持球、掷球。10.3.4连击:球员连续击球二次或球连续触及身体数个部位(规则10.2.3)11·近网球11·1球越网11.1.1送到对队场区的球,必须由网上有效穿越空间越过。有效穿越空间是限于球网垂直面部分,其范围如下:11.1.1.1下至球网上缘。11.1.1.2两侧到标志竿及其假想延伸线内。11.1.1.3上至天花板。11.1.2球的部份或全部从有效空间外穿越球网垂直面飞向对方无障碍区可击回继续比赛只要:11.1.2.2该球员末接触到对方场区11.1.2.2球由同边有效空间外击回,对手不得妨碍11.1.3当球体完全越过球网以下的垂直平面时,即为"界外球"
排球比赛规则 具体规则介绍
1、排球为5局3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 2、排球运动由两队各六名选手组成,每队的球员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三名网前选手和三名靠近底线的选手。每一方击球过网不得超过三次。 3、运动员不得持球,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身体的任何部分不能触网。他们可以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击球,但是如果球从球员身上的某一部位弹到另一部位时,将被认作是两次击球,按违例计算。 4、前4局比赛采用25分制,每个队只有赢得至少2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时,才胜1局。正式比赛采用5局3胜制,决胜局的比赛采用15分制,一队先得8分后,两队交换场区,按原位置顺序继续比赛到结束。在决胜局(第五局)的比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正式排球比赛应有第一、第二裁判员各1人,记录员1人,司线员2~4人。
全国女排联赛的比赛规则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主客场双循环赛制,按照上届联赛成绩排名蛇形编排分为Ⅰ组、Ⅱ组,各6支队,进行5主5客10轮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Ⅰ组1-4名对Ⅱ组1-4名,进行4主4客8轮比赛,决定第1至第4排名及第5至第8最终名次。Ⅰ组5-6名对Ⅱ组5-6名,Ⅰ5-Ⅱ5,Ⅰ6-Ⅱ6,Ⅱ5-Ⅰ6,Ⅱ6-Ⅰ5,进行2主2客4轮比赛,决定第9至第12最终名次。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第1至第4名的队按名次进行半决赛1-4、2-3,半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两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三个主场;半决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两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三个主场;半决赛胜者进行冠亚军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第二阶段结束后积分排名在后者先进行两个主场,排名在前者后进行三个主场。 联赛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资格赛计分排名方式:胜场 -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比赛积分 - 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获胜方式积分3:0或3:1胜积3分3:2胜积2分2:3负积1分1:3或0:3负积0分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女排规则
1、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摆弄球是允许的。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 2、队员的场上位置: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靠近球网的三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位(左)、3号位(中)、2号位(右)。另外三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位(左)、6号位(中)、1号位(右)。队员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判定: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每一名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发球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 3、比赛中的击球: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 四次击球犯规:每个队最多三次(拦网除外)将球击回对方场区,如果超过则判为四次击球犯规。持球犯规:队员在击球时没有清晰地将球击出,或接触球时有较长的停滞,如捞、捧、推掷、携带球都应判持球犯规。连击犯规: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 4、网下穿越: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位都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在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5、触网:队员触网不是犯规,但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除外。 6、进攻性击球: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方空间。后排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7、拦网: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